【法務長Q&A】員工業績沒達標,可以資遣他嗎?


人資法令難題,讓104法務長蘇宏文幫您解析!

勞動契約中已明定需要達標的業績金額,如果勞工未達標,雇主可以資遣嗎?

法律允許的嗎?小心!別引起勞資糾紛!

Q:在勞動契約中如果明定需要達標的業績金額,若未達到即終止勞動契約(會支付資遣費),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?

A:

司法實務見解認為,勞工如因專業、學識、技術能力、體力等不足以勝任工作達成業績者,屬《勞基法》第 11 條第 5 款所定之情形,雇主將業績未達標準列入業績辦法、考績辦法之解僱事由,應屬無效。

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2203 號民事判決參照:

本件勞工業績達成率未符業績辦法第 9 條標準,屬勞基法第11條第5款是否對於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之情形,雇主將其考績評為丁等,而依工作規則第 12 條第 6 款之 10、11 之規定,視為有違反勞基法第 12 條第1項第 4 款之工作規則,情節重大,不經預告予以解僱,於法不合。

依題意所示,公司於勞動契約中與勞工約定業績金額未達標即終止勞動契約,參照上述,應是屬於《勞基法》第 11 條第 5 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規定的情形。

若公司依該條款對勞工終止勞動契約,依法應支付勞工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(《勞基法》第 16 條、第 17 條參照),但公司可否因勞工一次未達標即終止勞動契約,會有爭議。

司法實務見解認為,基於勞工工作權的保護,公司應給予勞工績效輔導改善機會,而非立即終止勞動契約,公司須使用《勞基法》所賦予保護勞工的各種手段後,例如施予在職訓練或調整職務等,否則會認定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,造成公司違法解僱勞工的情形。

協助新進員工

Q:部分工時勞工(如PT人員)的資遣預告日期怎麼告知?

A:

PT人員屬於部分工時勞工,依照勞動部發布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」第四條資遣與退休規定:

(一)資遣預告期間,依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:

1、勞工接到資遣預告後,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(謀職假),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。其請假時數,每星期不得超過 2 日之工作時間。

2、謀職假之每日時數,得參考下列方式計給: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 8 小時。

(二)部分工時勞工如有工作年資未滿3個月需自行離職之情形,雇主不得要求其預告期間長於勞動基準法之最低標準。 依題意所示,PT的資遣預告日期,仍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辦理。

資遣、解僱員工,該注意哪些事情 >>>>
什麼是大量解僱?談談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」|法律小教室
疫情衝擊導致停、歇業,勞資「最低服務年限」約定提早屆滿的妥善處理建議
WFH兩個月,老闆驚覺「不需要請這麼多人」……雇主開除員工前要注意哪些事?

了解更多 勞動法令>>>>
工時制度、加班補休&特別休假(一)(二)
工資薪酬 勞健保常見爭議案例及薪資結構調整
勞動檢查應對&常見違規案例解析